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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年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晋级和教师培养、聘用及考核工作的通知
2023-10-17 组织人事处 李媛媛 访问量:
各部门:
根据《关于印发学院<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晋级及聘用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湘生机职院发〔2021〕10号)和《天博官方(中国)有限公司“双师型”教师、骨干教师、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管理办法》(湘生机职院发〔2021〕24号)文件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就做好2023年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晋级和教师培养、聘用、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晋级工作
1、岗位职数
结合学院实际,本次晋级工作各等级职数如下表。
职数 | 三级 | 五级 | 六级 | 八级 | 九级 | 十一级 |
专技岗位 | 6 | 11 | 24 | 22 | 28 | 32 |
政工岗位 | --- | 1 | 0 | 2 | 2 | 1 |
(根据人社厅岗位异动政策规定,政工系列统一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,凡管理岗申请政工岗位晋级的,必须首先申请由管理岗转入专业技术岗位)
2、材料报送
根据《通知》文件要求,申报人员填写《学院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申请审核表》(签署部门意见,并附佐证材料)和《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晋级申报汇总表》,以部门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组织人事处。
二、2023年教师培养和聘用工作
1、申报名额
(1)“双师型”教师:不设名额限制。
(2)骨干教师:每个专业不超过2名,每门公共课程1名
(3)专业带头人:每个专业1名。
(4)教学名师: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不超过2名。
2、材料报送
参照《管理办法》文件,各二级学院将教师个人申请表、《培养对象推荐名单汇总表》、《聘用对象推荐名单汇总表》和相关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组织人事处。
三、教师的考核工作
1、年终考核
按照《管理办法》文件要求,2022年培养对象由组织人事处统一进行考核。2021年、2022年聘用对象中“双师型”教师由各二级学院进行考核,各二级学院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审定;骨干教师由教务处进行考核,考核结果报组织人事处审定;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由组织人事处考核,考核结果报学院审定。
2、期终考核
2021年度培养对象期终考核工作。验收内容为培养对象培养期内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、培养计划执行情况、经费使用情况、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。请以部门为单位将相关表格和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组织人事处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本次晋级、培养聘用及考核工作专业性强、时间紧、任务重,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,按时保质完成工作。
2、各部门需对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严格把关,原件审核实行“谁审核、谁签名、谁盖章、谁负责”的责任追究制度。核验后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上签署“原件已核”,并签名和加盖部门公章,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材料,一律视为无效材料。
3、上述材料请在10月30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2-019办公室,电子档发送至邮箱zzrsc7008@126.com
联系人:李媛媛 联系电话: 62314
附件:1.晋级表格
3.文件
组织人事处
2023年10月17日